簡化畢業生離校手續服務-準畢業生借書有效期限至100年5月31日止
簡化畢業生離校手續服務
<圖書館提醒>
準畢業生的您借書有效期限至100年5月31日止。
為簡化大多數應屆畢業生的離校手續,凡於100年5月31日前已歸還所借圖書及繳清逾期滯還金者,
畢業離校免至圖書館,由圖書館批次集體辦理離校手續服務。
應屆畢業生們可上圖書館網頁之『讀者服務』→『個人資料查詢』看看個人借閱情況及是否有逾期滯還金未繳納;
若未能於此期限前歸還及繳清逾期滯還金,請於領取畢業證書之前個別至圖書館辦公室辦理離校手續。
已批次集體辦理離校之應屆畢業生如要繼續借書者,請先洽教務處註冊組領取個人之離校程序單後,
再至圖書館辦公室辦理延長至99年7月31日止。
已辦離校手續者,得申請辦理校友借書,詳情請上圖書館網頁查看。
《校友服務簡介》